意見箱使用規範
進入意見箱,請遵守下列規定,勿濫用電子郵件信箱
不
〝
重複寄送〞
同一郵件,不重複寄送同一電子郵件信箱。
不
〝大量轉寄〞
不同一郵件寄送至單位(處室、科系)電子郵件信箱達三處以上(含)。
不
〝措辭不當〞
不於郵件中謾罵、侮辱甚至惡意攻訐他人、單位或學校
您的問題若經洽詢相關單位,卻未有結果,我們會儘快幫您解決問題。
若您有以上之不當行為,學校將
暫停
您
使用學校資訊服務權利三
星期,甚至
取銷
您向學校申請之電子郵件帳號。
對於謾罵、侮辱甚至惡意攻訐他人或學校者,將視情節輕重及是否為蓄意,依教職員工生身份,分送相關單位予以行政
處分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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